宁夏电力鸳鸯湖公司电石渣年度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110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的电石渣(氢氧化钙)原料是在脱硫烟气处理时用的吸收剂原料。预估数量:14.5万吨,供货形态为固体粉末,运输方式必须采用自卸四桥车辆封闭运输。电石渣指标要求如下:Ca(OH)2(干基)≥90%、Fe2O3≤0.24%、SiO2≤4.5%、MgO≤0.34%、AL2O3≤2.44%、水分≤12%、细度250目≥90%过筛率、烧失量≤21.98%、R2O钠钾氧化物≤0.1%、SO3≤0.78%。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用电石渣采购,预估数量总量为14.5万吨,其中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5万吨,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9.5万吨。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石渣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履约一年及以上,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一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15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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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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