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项目(重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锅炉助燃用醇基柴油采购
2.3 数量:约500吨
2.4 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2.5 交货地点: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油库(山西省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
2.6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明确所供油品的制造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与油品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书(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如委托给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指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柴油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2 18:00至2025-08-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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