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育
信息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鑫洲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南县教育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25年贵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鑫洲公招(货物)2025-026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贵南县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设备)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900万元 |
分包情况 | 包一:185万元(计算机教室) 包二:451万元(全光校园网改造) 包三:34万元(信息科技器材) 包四:230万元(标准化考场)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人须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7、“材料真实性承诺”投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5年08月29日至2028年09月0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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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在政采云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以上内容作为附件上传。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共和市民中心(海南州 2楼)政府采购(竟磋、竞谈) |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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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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