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液体蛋氨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中蓝发战投〔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液体蛋氨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液体蛋氨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 389号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24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日期为准)招标项目: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液体蛋氨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4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日期为准)招标范围: U701二硫化碳单元冷冻机房扩建、U400新增水池、N400新蛋氨酸单元新增钢结构、009楼梯修改,U100甲硫基代丙醛纯化单元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文件。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施工内容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关于施工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图纸等相关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
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 2025年 7月至 2025年 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1)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3或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 业绩要求自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 1份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等易燃易爆环境的土建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项目情况表合同首页合同施工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竣工验收证明其他:(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两者缺一不可;交(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交(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3)类似工程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等易燃易爆环境的土建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3.5 其他要求无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1月 2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24小时制,下同)前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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