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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8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8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8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8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别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321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186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1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9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286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368号)文件,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保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了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公路工程、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工程、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公路工程、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省道205西安至关庄段公路工程、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共计8个项目,对以上所有项目进行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具体项目规模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3 招标范围:第1标段:负责完成8个项目的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服务工作;第2标段:负责完成8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第3标段:负责完成8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标段服务类别工作内容服务期限第1标段环境监测和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环境监测主要服务内容:1.按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开展各项目环境监测工作;2.定期提交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季度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本项目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调查)主要服务内容: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2.勘查工程现场,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动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环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并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6.按照相关要求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并完成归档;7.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工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环保验收并填报环保信息平台通过之日止。第2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1.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按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包括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汇报材料、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3.协助完成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水保验收并通过水保报备之日止。第3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1.掌握熟悉项目设计与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2.勘察工程现场;3.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重大变更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4.签订合同45日内完成设计水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5.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成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水保验收工作,并起草水保验收报告;6.配合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工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水保验收并通过水保报备之日止。2.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2.5 资格评审:资格后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项目标段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资质等级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省级或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第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第3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业绩第1标段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业绩和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业绩。第2标段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第3标段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服务业绩。企业信誉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投标人均满足以下条件:(1)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6) 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自2019年6月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8) 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主要人员第1标段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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