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2025年4月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1 |
12917628 |
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 钻臂数量≥7台; 转载能力≥1000t/h; 支护断面≥25m² |
2 |
套 |
煤炭分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技术部 |
2 |
12917627 |
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 钻臂数量≥5台; 转载能力≥1000t/h; 支护断面≥20m² |
6 |
套 |
煤炭分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技术部 |
①交货地点:马家塔设备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③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的生产制造商,且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所投型号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钻臂数量≥5个且转载能力≥1000t/h及破碎能力≥1000t/h的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的销售合同业绩5台,且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业绩要求中的上述参数等信息(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够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与合同对应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发布公告之日两个月前,发票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的“零整比”承诺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3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12 16:00:00。